京津冀同属京畿重地,地域相连,人员来往密切,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,具有跨京津冀因素的案件较多。据统计,北京法院2015年审结的案件中,至少一方当事人住所地在河北的案件有38616件,一方当事人在天津的案件有6502件,客观上对统一裁判标准、保证司法公正提出更高要求。
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集京津冀三地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,标志着联席会议制度正式运行,奏响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乐章。 记者从联席会议上获悉,三地法院将探索立案、裁判标准统一机制,,共同研讨疑难问题及裁判标准,促进区域司法裁判尺度的统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