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遇火灾事故可以向火灾肇事者索赔吗?
作者:郭峰律师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
2017年8月2日凌晨,石家庄张某商铺起火,引燃了周围众多商铺,造成巨额财产损失。贾某的商铺在本次火灾中未能幸免,烧毁的各项财产损失共计十几万元。贾某欲起诉张某,有何法律依据及注意事项呢?
首先:要及时向县级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证明材料。必要的时候,可提交具有财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财产损失评估证明。
然后,及时搜集损失证明材料,做好起诉准备。
依据先关规定,向校方机构申请,查阅、复制火灾事故的相关资料。比如火灾事故认定书、现场勘验笔录、检验、鉴定意见等。但是,火灾肇事者的个人信息等涉及个人隐私、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的材料,消防机构可以拒绝提供。故,火灾肇事者的个人信息搜集就成为起诉的第一难题。火灾受害者可以通过商铺市场管理者、肇事者租房的房东,派出所等机构、个人等渠道予以收集。
第三步,证据齐备,起诉。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火灾受害者贾某有权向过错方,即火灾肇事者张某索赔。
火灾事故虽然偶发,但是有发生,石家庄火灾事故调查律师郭峰13903113560具有丰富的火灾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是诉讼经验,敬告大家,遇到火灾事故,只要按部就班地做好证据采集,财产损失的鉴定、证明,也是可以高胜诉律地打赢火灾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。